入驻总部经济园区合法享受财政奖励政策红利! 税收园区 税收政策 详情了解公众号:财税燕姐 总部经济财政奖励支持企业发展,合法享受财税政策红利!企业借助产业园总部经济的形式,在不改变经营模式、经营地点和经营人员的情况下,只需要在产业园新注册公司,和原公司进行一定的业务往来,将部分税收留到园区就可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地方政府为了吸引企业到当地产业园设司办厂,提高当地税收,地方税务局和财政局经政府许可,专门给予入驻企业一定的税收奖励政策。政府以财政扶持资金的形式奖励给企业。 奖励政策:增值税地方留存 50%,园区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可以申请给企业奖励地方政府留存的60%到 80%。所得税地方留存为 40%,也可申请同比例奖励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