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有一县,两童相斗,一人致死。县令命人押至牢房,此童不惧。饭点,县令使人端食物前来,置于此童面前,筷子一正一反插着,此童端过碗,把筷子捋顺,才就食。县令斥声道:“已明事理,当斩立决。” 年幼小,并不表示心智不成熟,不管怎样只要是犯了错,总归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没有其他的任何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