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晚,阜阳市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济河北路与阜蚌路交口北侧设卡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一皮卡小货车司机发现前方有交警盘查,突然将车靠向路边,驾车男子还未来及下车就被附近布控的交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男子不予配合,经多次测试后,数值显示为109mg/100ml,属醉酒驾驶。 经查,涉嫌醉驾男子毛某,1982年出生,颍东区居民。当晚是其第二次因涉嫌醉驾被查。2023年5月6日,毛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2023年8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颍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半月,缓刑五个月。缓刑考验期刚过两个多月,毛某再次因醉驾被查。巧合的是,两次醉驾都是被同一个交警中队民警查获。 民警随后将其带往医院抽血送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