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黑莉是一位外籍个人,在青岛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不超90平米,请问黑莉个人在青岛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是否可以享受契税优惠? 答:《契税法》(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