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1日)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行,要求不得抛扔、踩踏快件;经营快递业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违反最高或罚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