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快递行业新规,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看到某篇文章评论区里,有消费者和快递员在争论。 某消费者说,她一直有个烦恼,包裹总被放在楼下快递柜里,几乎没有直接送上楼的。如果赶上出差或忘了取超过了期限,就要扫码缴费才能取出来,少则5毛钱,多则几元。其实小区里管理很规范,包裹放在家门口一段时间也是安全的。 某快递员说,放在门口丢了算谁的?万一碰到人品不好的,明明收到了说没收到怎么办?很多楼里可是没有监控的。再一个,放快递柜或驿站每天能派500到1000单,送到门每天只能派100单左右。如果必须送到门,派件费又不涨,那就只能辞职了。 很显然,放到快递柜或驿站由客户自取,和送到家当面交给客户,是两种不同的服务。 就像快餐店一般是由顾客自己取餐,餐厅一般是由服务员送餐,甚至每桌都有专人服务。 既然是不同服务,强求快餐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