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闽侯县,一位名叫陈依伯的男子因为转卖不合格的芹菜赚取了14元,被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处以10万元的罚款。这起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陈依伯在2019年9月以122.5元的价格购买了邻居菜地里的70斤芹菜,并转手卖给了蔬菜批发商行,从中获利14元。然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检中发现这批芹菜不合格,原因是其中的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在2022年4月22日对陈依伯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了他的违法所得14元,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由于陈依伯未能按时缴纳罚款,市场监管部门在2023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10万元的罚金。 闽侯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陈依伯并非职业菜贩,是首次违法,案涉不合格芹菜的货值是136.5元,获利仅14元,金额明显较小。法院认为,市场监管局作出“处以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过重,且该案的行政程序违法。因此,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