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丙、丁类物流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物流作业区域和辅助办公区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3物流作业区域与辅助办公区域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