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查,崔洪刚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公开简历显示,1961年5月出生的崔洪刚为山东淄博人。早年长期在淄博任职。2018年5月,崔洪刚担任泰安市委书记,57岁的他成为泰安市“一把手”。他在该职位工作3年多,直至2021年8月卸任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