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于70年代末,记得时侯过春节,我们多半是坐在家里生堆大火,一家人围着火堆聊家常。或者在春节前,村里出点钱,号召全村民吃过晚饭,自带小板凳到村小学操场上看露天电影。村干部再利用此机会,向全村民宣传国家法律常识。那时宣传得最多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哪夫妇家超生了,要交超生款,去结扎。现在我们村成了新区的部分,村里点钱了,每逢中秋国庆春节等大型节日,有企业或者在外务工、做生意的村民提供攒助,在镇政府和村委会村干部的引导下,举办大型老年文艺晚会。村委宣传得最多的是抓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这真是一个新时代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