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时,欠西方列强的赔款和借款,并未还清,这些欠款后来又如何处理的呢? 从鸦片战争开始的70年的时间里,清廷累计与外国签订了208笔债务协议,累积债务高达13亿两白银。 甲午战争的失败导致清朝赔款急剧增加。之后八国联军侵华,清朝战败后根据《辛丑条约》需赔付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最终总额高达9.8亿两。 至清朝灭亡时,尚欠列强约7.3亿两白银未偿付。 1912年清朝覆灭,民国政府成立。为了避免列强干涉内政,孙中山在《大总统告友邦人士书》中承诺继续履行庚子赔款协议,并维持列强在华既有权益。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美国成为最大债主,至新中国成立前夕,民国时期的外债负担十分沉重,甚至不亚于清朝末期。 新中国成立后,不再承认和偿还在帝国主义压迫下产生的不平等条款、赔款和外债,彻底告别了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及其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