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与泄露内幕信息罪如何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是关于内幕交易罪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条款,这两个罪名的犯罪主体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这两类人员如果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有这四种行为的, 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 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 或者泄露该信息, 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 情节严重的,构成内幕交易罪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罪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罪在量刑上分为两档 第一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档,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