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隶属问题是《看守所法》立法中的前置性问题,绕不过、躲不开,其决定或影响着看守所中各项具体管理机制与权利保障内容的实施效果。目前,看守所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部分,其隶属于具有刑事侦查权的机构,这种配置在现代刑事诉讼体系中被批评不符合其所需的中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