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的山西大同订婚后强奸未婚妻的案件宣判了,阳高县人民法院认定男方构成强奸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当然这不是最终结果,因为当庭上诉了,一审判决并不生效,要看二审的审理结果了。男子到底有没有强奸,咱不是案件的辩护律师,没有看到案件证据材料没有发言权。但是,强奸罪在法律认定上很简单,就一点是不是违背了妇女意愿,违背妇女意愿就构成强奸罪,别说订婚了,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有这样的判例,婚内感情出问题后, 男方强行发生性关系被判强奸罪。但是,强奸罪在事实的认定上却是很难,因为都是在私密场所发生的,很难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都是男女双方各说一词。这个案件舆论反映强烈,主要是跟彩礼和房本加女方名相关。因为,订婚时男方已经支付了10万元彩礼,本来说好结婚时再付10万元,结婚满一年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发生关系后,女方要求提前付款并房本上加上名字,男方不同意后,女方才报警控告男方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