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无人机架设“飞线”走私案件。2020年12月起,余某、林某等人组织人员遥控无人机,将绳线固定在两岸较为坚固的树木等锚定点后,形成“飞线”走私通道,由预先安排在香港境内边界处的人员利用电机传动和深港两地的地势差将手机滑运走私入境。深圳境内的人员接收走私入境的手机后,利用在境内架设的多段“飞线”线缆将货物运至某小区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