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么如果是政府欠个人钱呢?而且还是三万亿这样的大数目呢? “今借到大头井村鸿文三姐白米38旦70斤,大洋5000枚,金条8根,每根一两,待抗战胜利后由地方政府归还,利息按每年的一倍偿还。” 借款人:“新鹤人民抗日游击队队长李兆培。”借款日期:“民国33年10月13日。” 看到白纸黑字的借条,众人深感惊讶,因为细细算算着这时间和利息,按现在物价来说大概要偿还的数目是3万亿,这可是一笔大数目啊! 面对如此巨大的数目和清清楚楚的欠条政府是否会真的偿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