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23年8月9日早晨由包工头杨洋(电话19993456001 19570244064)从天富亿带至西峰区温泉镇罗家畔沟,在哪里我们从事G309公路修筑的土方作业。其间由杨洋的姑父贺(或何)某(其为合水县城北区人,有人说叫贺士灵,电话13894876278)代工并负责记工。每天早上上工时贺都要为我们民工柏照,说是上传给领导考勤,连炊事员和贺的儿子都来参加照相。打工其间杨洋的姑父贺对我们辱骂虐待,强迫我们干力所不及的活。我们不堪任受,于8月13日下午放工,贺给民工开完会我们告辞。工资一拖再拖,经多方讨要,于11月17日杨洋给我分别通过微信转了部分工资。几个人下欠的工资经多次讨要,他们均以考勤考的而告终。我们下等人靠苦力挣血汗钱,今钱没挣到还落了个赖人名。 这天下雨给个别人下吗?同时去工地同时离开的,每天一起上下工,咋就考勤不一样了呢?各个工地打工每天早晨都拍照上传考勤,G309上传的考勤照片没用吗?这些工资被赖的人从领导们收的照片中抠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