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骑行千里寻母当事人俞长花,状告菏泽市东明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扣押其电动三轮车、西瓜及电子秤。经过东明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为该局未按法定程序扣押相关物品,要求其在十天内进行返还,并赔偿原告俞长花西瓜损失2800元。对此,俞长花强调,法院的判决结果用词模糊,没有明确说明处理的详细情况。此外,她的三轮车的损失也没有得到赔偿,因此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仍会继续上诉。三十二年前,俞长花的母亲离家后就杳无音讯,成年后她多次骑车前往全国多地寻母并成功找回。今年7月,俞长花的三轮车和售卖的西瓜,被东明县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扣押,对方并未按照规定给她开具扣押清单,仅拿来一“空白文件”要求她签字。俞长花于今年8月份将该部门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