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对已判决死刑的案件,最终行刑之前须再次报请皇帝批准后才能行刑。死刑复奏与死刑复核是不同的法律程序,前者是刑事执行程序,而后者是刑事审判程序。显示了最高统治者对执行死刑的谨慎,是“慎刑思想”在立法与司法上的体现。从汉代的初步探索,到明清时期的系统完善,死刑覆奏制度见证了古代法治思想的演变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