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海。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2013年4月9日,28岁的朱某通过浦东新区法院司法竞拍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同年9月25日拿到房产证。可当一家人兴冲冲地去看房时,却发现原来的房主孙某竟然还没搬出。无奈之下,朱某只好向房屋的委托拍卖人浦东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拍卖须知所附‘特别规定’载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清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