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据湖南法警发布,一名25岁女主播在多个APP上通过色情直播,观众刷礼物两年牟利150万余元。女子称自己出生于1998年,对于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感后悔。其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落网候审。提醒:直播平台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主播更不是法外之人,赚钱不能丧失底线,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