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 时间是1842年8日,内容是在侵略者的武力要挟下,清政府被迫议和,签订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从此,中国被迫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允许英商进出口货物应缴纳的关税由中英双方协定;此外,列强取得了领事裁判权,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居住及租地等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