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男子贺某婚后逐渐沉迷于观看网络直播,尤其对网络主播徐某异常痴迷尤为钟情,二人互动频繁在直播间里交流密切,期间贺某通过平台向徐某打赏了大笔的金额。贺某先后向徐某打赏了20余万元,之后两人逐渐在线下发展为不正当的关系,贺某还向徐某线下转账、购买礼物等,花费了4万余元,贺某的妻子艾某发现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徐某、网络平台连带返还上述钱款。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是在网络平台直播表演获得收益,并非单纯的获利行为,贺某在直播平台消费并非赠与合同关系,对妻子艾某主张的返还在网络直播间打赏部分的钱款不予支持。 但是丈夫贺某与徐某发展为婚外情关系后,线下赠与徐某的钱款则另当别论。贺某线下赠与徐某的财产,艾某有权要求徐某全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