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雎说:“你的罪状有三条。从前楚昭王时申包胥为楚国谋划打退了吴国军队,楚王把楚地的五千户封给他作食邑,申包胥推辞不肯接受,因为他的祖坟安葬在楚国,打退吴军也可保住他的祖坟。现在我的祖坟在魏国,可是你前时认为我对魏国有外心暗通齐国而在魏齐面前说我的坏话,这是你的第一条罪状。当魏齐把我扔到厕所里肆意侮辱我时,你不加制止,这是第二条罪状。更有甚者你喝醉之后往我身上撒尿,你何等的忍心啊?这是第三条罪状。但是你之所以能不被处死,是因为从今天你赠我一件粗丝袍看还有点老朋友的依恋之情,所以给你一条生路,放了你。”于是辞开须贾,结束了会见。随即范雎进宫把事情的原委报告了昭王,决定不接受魏国来使,责令须贾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