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网传四川崇州一小区两只狗扑倒并撕咬2岁女童,女童受伤严重,引发关注。据荔枝新闻消息,成都崇州羊马派出所值班民警称,目前已发现咬人黑狗的行踪,稍后会通报最新消息。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王雪律师从民事案件的角度对该事件进行了分析,“从视频来看,狗没有拴狗绳,且没有看见狗主人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危险等民事责任。” 王雪表示,若涉事的犬只属于烈性犬种,并在案发前曾发生过伤人事件,狗主人应当预见到如管理不善会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后果,却不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主观上过于自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范辰补充说,还要看这种类型犬只的特性,虽然其不在禁养的名单上,但它是否有攻击人类的特性,这个也需要专家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