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边缘家庭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医保救助:政策报销范围内,门诊和住院报销起付线均降低至3500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照 67%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不超过30000元。符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条件的,在三重保障后对超过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自付费用,超出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最高限额20000元。 2.临时价格补贴:根据政策规定,在全市物价上涨幅度达到阈值时,可享受临时价格补贴。 3.临时救助: 家庭因子女教育、住院治疗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或因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长期无收入来源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支出型临时救助。 申请受理 1.以户为单位向乡镇(街道)书面申请,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交申请。 2.需授权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