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拟征收公告 涉及兴化这些村、组 兴拟征告〔2023〕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兴化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垛田街道得胜村刁姚一组、刁姚二组、刁姚五组、刁姚六组、刁姚八组,湖西口村集体、湖西口十组、湖西口十一组、湖西口十二组、湖西口十六组,申家佃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