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兴化市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兴征补安置〔2023〕15号(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兴化市垛田街道王横村集体范围内。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泰政发〔2020〕88号)的规定执行: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亩, 建设用地4.7万元/亩, 未利用地3.29万元/亩。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人。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各市(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 (泰政发〔2020〕93号)的规定执行。 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