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苏州工作的小张入职一家公司,起始工资为3500元,一年后涨到5000元。但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小张发现合同上工资一栏空着未填。小张拒签合同并辞职,申请劳动仲裁后获支持,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发现,该公司出具的劳动合同并未填写具体工资金额,而且后续填写的3500元金额也跟小张的具体工资不符。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给小张两倍的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