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之妻韩某在位于蚌埠市中蚌山区南山路的家中遇害。经蚌埠市公安机关侦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终审裁定生效后,于英生及其父亲相继申诉。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英生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公开宣判,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韩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宣告于英生无罪。2013年12月3日,于英生妻子被杀一案终于水落石出,真凶武某某落网。于英生恢复公职身份,目前在蚌埠民政局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