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截至2023年6月,东莞市已成功补办了部分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这项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解决农民建房困难、办证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办法的规定,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的申请人原则上为本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本村(社区)村(居)民,并以户为单位申请。补办申请需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即每户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不能超过150平方米。此外,符合因继承、受遗赠、结婚、离婚分割房产或分家析产等情况的,也可以申请补办。 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的回复,全市32个镇街均已启动补办工作,并已收到群众的补办申请。截至目前,谢岗、塘厦、凤岗、厚街等近20个镇街已经成功补办了第一批宅基地用地审批,部分申请人已经获得了补办批准书,并且领取了《不动产权证》,或者通过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 这项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工作的推进,将为农民提供更加明确的产权保障,促进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