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江苏沭阳县塘沟镇的8岁女孩安安(化名)跟着姑姑去买零食,途中被两名骑电动车的少年用弹弓射击,一颗钢珠击中了她的左眼,导致眼球破裂失明。肇事者是两名刚毕业的小学生,年龄在13岁左右。事发后,他们驾车逃离现场。安安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医生从她的眼中取出了一颗直径8毫米左右的钢珠。医生说,如果钢珠再深入一点,可能会危及安安的生命。安安的家属报警后,警方找到了其中一名肇事者,并让他到派出所交代事实。另一名肇事者则没有现身。7月21日,沭阳县公安局向安安的母亲出具了两份通知书,一份是不予立案通知书,一份是鉴定意见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中提到,该局经审查认为,行为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鉴定意见通知书则指出,已对安安的伤情进行了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是安安左眼部的损伤初评构成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