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路青工们:大家好!下面,我为大家讲述如何有效防止青工违法犯罪,被砸掉饭碗的案例故事。 一、青工违法犯罪的表现 1. 盗窃废旧钢轨带来的危害。2010年5月中旬,我段三汇坝工区班长陈建国、渠县工区职工李强、广安运输工区轨道车司机雷跃虎、临巴工区职工闫登奎、天府北工区职工余修国,5人共谋盗窃废旧钢轨被发现制止,现场被切割和已装上车的废旧钢轨共计33.8吨,总价值84500元。重铁运输法院以陈建国等5人犯“职务侵占罪”,受到免予刑事处罚。段依据《成都铁路局职工奖惩实施办法(试行)》、《成都铁路局工人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陈建国等5人行政记大过处分、下岗6个月的处理。 2.妨害公务执法带来的危害。2004年4月9日晚,原内江供电段职工李某、文某、饶某等人酒后到彝良火车站附近的“蓝月亮”歌厅唱歌,与歌厅老板发生抓打,歌厅老板致伤、部分财产损坏。彝良县公安局3名干警上前制止,李某等人与干警抓扯,拦住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