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宜宾交警在线 直属交管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翠屏区支九路有一辆小轿车前面和后面悬挂的号牌不一样,可能涉嫌违法。收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车的前车牌是浙C56***,后车牌是川Q57***(该车的真实牌照),属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该车扣留并收缴号牌,随后对驾驶人刘某岗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