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获悉,辽宁省从2023年1月1日起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确保在2023年7月3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