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一起惊天大案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李克才,一位天津专属副专员,在河北省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揭露了刘青山和张子善等人的贪污受贿行为,涉案金额高达上百亿元。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刘青山和张子善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于1952年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