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是按照中共中央军委1949年1月15日《关于野战军番号改按序数排列的决定》由东北野战军改编而成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也简称为四野。1955年4月,中南军区奉命改称广州军区,第四野战军番号撤销,部队归广州军区和武汉军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