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路路、张xx于2011年7月19日签订的《土地转租协议》是一份有效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中永久性租地金额为8208000元。2017年高路路忽然得知自己花800多万元租赁的土地,张xx在没有与高路路解除巜土地转租协议》的情况下,私自又将该地块卖给了兖州煤业榆林能化公司用作贮灰场。这是典型的一地多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