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寺,始建于南汉(公元917-971),名新藏寺,为南汉王刘龑上应天上二十八宿而建。明代扩建为龙藏寺,后改为巡按公署。清顺治元年(1649)公署毁于火。平南王尚可喜于康熙二年春,自捐王俸,仿京师官庙制式,兼具岭南地方风格重建殿宇,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观赏价值,雍正十一年(1733),广州知府刘庶选大佛寺作宣谕之所,于殿前建宣谕亭。同时在大殿两侧建韦驮殿,伽蓝殿以及“佛境”、“禅林“东西两门。此时寺院范围扩大,佛事兴旺,名声远播,成为广府五大丛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