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表面上只是讲的一个跨国婚嫁案,但实际上所反映出的,正是汉初错综复杂环境下所折射出的央地矛盾。汉中央,仅仅只是汉国的中央,而非诸侯国的中央。各诸侯国表面上顺从汉中央,但实际上在拥有独立司法权、财政权、人事权和兵权的情况下,他们与汉国的关系绝非是简单的依附关系,而是既对立又合作的特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