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丈夫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小花梅长子董某港称,“去年入院前她有时连我都不认识,现在不仅能认出我,还能叫出我的名字。前几年我们已经有了低保、医保,现在政府又帮弟弟、妹妹办理了困境儿童救助。他们都在上学和上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