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合同里写着“24小时冷静期内合同不生效”,可消费者24小时内提出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时,店家却改口称“条款只针对未成年人”;明明在官方公众号宣传“签约过后24小时内,如对服务不满意或对自身原因不想拍摄了,均可以无条件退款”,消费者24小时内提出退款时门店却称“那只是宣传”…… 自两年前,上海虹口法院审理的一起“大学生19.9元拍写真一路升至2.6万元”案件引发社会热议后,部分影楼响应号召,在合同或宣传中强调了“24小时冷静期”。然而,近日,多名消费者向新闻晨报“周到帮办”平台反映,写真店的“24小时冷静期”要兑现,实际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