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劳动价值应当得到尊重。《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承担更多家务劳动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由此明确了对家务劳动价值予以认可与保护。家务是家庭内部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家庭成员应增强交流沟通,促进家务劳动的合理分配,维持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由何家弘教授主持的《大咖论法》节目新一期上线,感谢何老师的邀请!网友们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