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外出抽烟被撞伤,工伤认定大争议,网友有意见 (一)事故发生、工伤认定起争议 张某系合肥A公司员工,从事物流调度工作。 因A公司规定不能在仓库抽烟,2018年4月5日9时30分,张某上了一会班后便出仓库门外出抽烟,结果路上有一辆车撞向停在路边的一辆小汽车,后车又撞到正在仓库门口路边抽烟的张某。事故造成张某失血性休克、创伤性脾破裂、脊柱骨折。 事后张某向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公司向人社局提交《情况说明》,内容是“张某发生事故时并不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根据其他员工描述,其当时因想要抽烟离开工作岗位到大门外的道路旁抽烟,随即发生了交通事故。故我单位认为其当时未处在‘正在上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