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司法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创新。德阳市司法局始终把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作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履职能力,实现司法所管理进一步规范、效能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2022年,什邡市方亭司法所、广汉市金雁司法所、罗江区万安司法所、绵竹市新市司法所、中江县兴隆司法所五个司法所,被四川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枫桥式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