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一女子和丈夫因婚姻纠纷被泼硫酸,面部和手臂受伤。女子发布的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8岁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朝张女士脸上泼洒,该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决定给予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张女士表示,现在自己还在医院治疗,脸部恢复较好,但是耳道里有些严重听力受损。后续会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