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美国副国务卿谢尔曼星期一在华盛顿向来自40个国家的外交官就中国气球事件做了简报说明。听取美国对中国间谍气球事件的调查情况。 美方称误入美国领空的气球不是用于气象研究的民用飞艇,而是军事飞艇。 并称这个气球是由中国军队控制的。到目前为止中国仍未透露持有气球的具体公司。 接下来从法律方面对气球事件进行解读.气球事件衍生的国际法问题。中国谴责美国击落气球是反应过度,违反国际法精神和国际惯例;美国则坚持,气球侵犯美国领空违反了国际法。 国际法规定,每个国家都对距离其陆地12海里的水域有完全的主权和控制权,也对其领土上空的空域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权。 即每个国家都对进入其领空的商用和政府飞机有控制权。但国际法对领空所在的范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惯例,领空主权通常依据飞机的飞行上限,即是距离地面4万5000英尺的高度。但该气球位于距离美国陆地6万英尺的高空。显然,根据国际法和惯例,误入美国的中国气球没有侵犯美国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