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有个国王定了一条法律:人活到六十岁,不死就要活埋。有一户姓金的人 家,地无一垅,房无一间,全靠扛大活过日子。到了中年,才得了个儿子,两口子高兴 劲儿就别提啦。好景不长,孩子妈不幸得了月子病,没钱医治,很快就离开了人世。老 金不忍心让才四个月的孩儿活活饿死,就抱着他走村串户,为孩子讨奶吃。在孩子三岁 那年,老金带着他到了一个姓李的大户人家去当长工.凑巧,这大户人家有个小女孩儿和 老金的孩子是同年同月生。这俩孩子见面就亲近, 一起玩儿一起耍。长大了,又同去私 垫念书。冬去春来,转眼之间,两个孩子都到十四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