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德州州长格里格阿波特推动了一项新的法案,将禁止某些外国实体在德克萨斯州购买土地,主要涉及中国、伊朗、朝鲜或俄罗斯的国家、实体及个人,涉及范围甚广。我认为这是一件特别好的事,而且我觉得这个还不够,我希望他们出追溯性的法案。 什么意思呢?对于中国润美国的贪官污吏,卷逃财产的无良资本家,以及那种已破坏中国社会的团结安定为代价,来挣钱发财润美国的某些社会煽动家,包括他们的妻子子女,应该没收他们的财产,把他们都轰回中国来。我认为这是双赢,已经买了这个房产地产的,强制他们退出来,没收也行,强制他们出售给别人,或者干脆没收也行,让他们这种人,就我说的这几种人,无处可逃。若能如此,则他们在中国坑害国家,坑害人民,这种行为就会有所收敛。能做这一点,我就承认美国是法制的灯塔,你做不到这一点,你把这些人都留着,你什么法制灯塔,那不胡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