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芙蓉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醉酒闹事伤人案件的最新情况:被告人陈某川等3人因酒后逞强耍横,在公共场所发泄情绪、打砸他人财物并致人受伤,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认定3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